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试剂议价公告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试剂议价项目以议价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试剂议价项目
2.采购需求:核医学科、检验科试剂(本项目只招品种单价,具体使用量按采购人实际使用量计算。)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资格要求
1.配送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参加议价的配送企业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配送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议价项目(查询时间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议价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本议价项目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议价项目时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厂家授权书,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料必须编于议价响应文件中,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若有虚假部分取消其所涉及试剂的配送权,并对我院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2.本项目报价为:配送企业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应包括:试剂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增值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且报价不得高于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最高挂网价格。
3.配送企业的报价必须为确定的,不得是可调整的价格或者附带条件的价格,否则将被否绝。
4.在供货期内,如遇国家、省、市价格调整,则按相关文件执行。
5.配送企业的首次报价须编于响应文件中。
6.本项目以配送企业的最终报价作为有效报价,为最终成交价格。
四、议价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议价文件份数:
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电子版:U盘文档一份(电子版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响应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
五、获取议价文件的时间: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6日。
六、获取议价文件的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及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含有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等)发送邮箱至768820637@qq.com。待资料审核完,代理机构将电子版议价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六、议价地点: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议室。
七、议价时间:2025年7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八、确定成交配送企业
所有符合议价资格要求且实质性响应议价的配送企业人均具备提交最终报价的资格。经议价小组评定,确定最终成交配送企业。
九、其他
请参与本项目的配送企业认真阅读议价公告的所有条款,及时在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查看该项目的相关信息,认真配合完成本次议价工作。
十、采购人: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931-2561018
联 系 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3139219575、18993153065
联 系 人:代工、于工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南裙楼3楼
2025年7月11日